為適應市場發展需求,規范公司對外投資行為,防范投資風險,提高投資效益,南凌科技特制定《對外投資管理制度(2025年7月)》(以下簡稱“本制度”)。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科學、高效、透明的對外投資決策與管理機制,保障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與資產的保值增值。
一、總則
本制度明確了對外投資的定義、范圍及基本原則。對外投資是指公司以貨幣資金、實物資產、無形資產或其他權益性資產進行的股權投資、債權投資及其他形式的長期或短期投資活動。制度強調所有投資行為必須遵循合法性、審慎性、效益性及風險可控原則,并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。
二、投資決策權限與程序
公司設立分級授權決策體系。根據投資金額、性質及風險等級,劃分董事會、總經理辦公會及專項投資委員會的審批權限。重大投資項目需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。投資程序包括項目立項、盡職調查、可行性分析、風險評估、方案論證、決策審批及實施跟蹤等環節,確保決策過程嚴謹、科學。
三、投資管理職責
公司財務部、戰略投資部及法務部協同負責投資的全過程管理。財務部負責資金調配與收益監控;戰略投資部主導項目篩選、評估與投后整合;法務部負責合規審查與協議制定。各部門需定期向管理層匯報投資進展,形成有效的內部監督與信息溝通機制。
四、風險控制與投后管理
制度要求建立投資風險預警體系,對市場、信用、操作及流動性風險進行動態評估。投后管理涵蓋投資項目的運營監控、績效評價、資產審計及退出機制設計。對于未達預期的項目,需及時啟動整改或退出程序,以最大限度降低損失。
五、信息披露與檔案管理
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要求,及時、準確披露對外投資信息。所有投資文檔,包括決策記錄、合同協議、評估報告及審計文件,均須歸檔保存,確保投資活動的可追溯性與透明度。
六、附則
本制度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,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與修訂。過往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,以本制度為準。南凌科技將通過持續優化本制度,提升對外投資的專業化與規范化水平,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注入強勁動力。